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行开展夏播玉米品种青贮组和早熟组生产试验的通知
冀品审办发〔2019〕5号
有关品种选育单位(个人):
为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品种管理工作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品审办研究决定,2019年夏播玉米青贮组和夏播玉米早熟组品种生产试验由育种单位自行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请自行开展品种试验的育种者(详见附件1、2)按照《2019年河北省玉米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试验实施方案,并于播种前30日将实施方案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生产管理科(育种者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当签字并捺手印)。
(二)试验点数量。夏播玉米青贮组不少于12个、夏播玉米早熟组不少于10个,所布试点中应当包含《2019年河北省玉米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中指定的3个生产试验点。
(三)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育种单位(个人)请于5月10日前将参试品种标准样品种子、亲本样品、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和品种标准样品登记表(一式三份)等一并寄(送)至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地址详见《2019年河北省玉米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
(四)请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育种单位(个人)务必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河北省玉米品种生产试验记载档案》、试验数据汇总表和试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生产管理科,纸质版需在首页和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捺手印)。逾期上报影响汇总审定的单位(个人),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生产管理科
联系人:梁新棉 刘树勋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
邮编:050031,电话:0311-85697906
电子邮箱:hbshengchan@126.com
附件:1. 2019年河北省夏播玉米青贮组生产试验品种
2. 2019年河北省夏播玉米早熟组生产试验品种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查看附件.doc